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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日不落帝国帝国

作品:新明史| 作者:闪烁|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2020-12-26| 下载:闪烁TXT下载

了一支规模有限的军队进入白羊王国参加作战行动另外明帝国没有向奥斯曼帝国宣战同时明帝国也很少向白羊王国提供援助白羊王国只能花费重金从明帝国购买作战需要的军火物资。

不过不管这些附属国受到的待遇怎么样在管理这些附属国方面明帝国的政策是差不多的。即尽量少甚至不敢于附属国的内政。虽然名义上附属国的国王王太子都应该由明帝国的皇帝册封但是实际上大部分时候都是由附属国自己提出了国王以及王太子的人选然后再名义上接受明帝国皇帝的册封而已。另外在贸易中明帝国也尽量给了这些国家公平的待遇当然前提条件是必须要符合明帝国的利益。因此当时明帝国对这些附属国的管理是很放松的。显然明帝国与各附属国的关系还远远达不到邦国的水平最多只能算是一个紧密的同盟组织而已。

当时这些附属国在明帝国的眼里其实就是倾销工业产品的市场以及廉价的原料产地而已。相对而言为了维护明帝国的利益明帝国的海外领地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而明帝国的海外领地主要分成了三类。一是占领区比如当时明帝国在帖木尔帝国的占领区其他国家割让给明帝国的地区等。二是租界比如明帝国从锡兰王国租用的亭可马里军港科兰巴军港等。三是主权属于明帝国的海外领地比如东洋与大东洋上那些新现的岛屿顾成林在大西洋上占领的岛屿等等。

为了有效的管理海外领地朱祁钰正式确定了“总督” ——这个专门负责为帝国管理海外领地的职务。

帝国的第一位总督是杨洪朱祁钰是在西征的时候设置的帖木尔帝国总督府的而当时杨洪所担任的总督还只是个临时职务。从严格的意义土来讲总督本身其实不属于内阁政府管理因为内阁政府的职权范围是管理帝国内务而涉外机构就只有外交部而总督所管理的地区不属于其他国家的领土因此也不存在与外交部打交道的可能。因此总督本身其实是一个很特殊的行政职务总督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而且名义上明帝国的海外领地都是属于皇帝的私人土地(这一点在帝国宪法中就已经说明了除非皇帝把这些领地赠送出去。不然所有的海外领地都是属于皇帝的)而管理这些土地的总督实际上应该是皇帝聘用的私人管家而已。因此总督本身也不与内阁政府生关系。

可以说总督本身是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角色。这是殖民地时代的象征。不过总督的重要性却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以当时的通信水平来讲如果帝国的所有海外领地都要由政府来管理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帝国政府将变得更为臃肿。不说别的光是保证帝国政府与各个海外领地的联系这都需要耗费不少的人力。因此在通信能力受到了限制的情况之下唯一的办法就是设置并行的而且相对独立的小政府。而总督以及总督府本身扮演的就是这个角色。

总督在地位上其实与内阁总理大臣是同等的(实际上差多了)而且总督府本身就是一个小的政府后来很多总督府都有着非常完善的机构。简直就不比一个国家的政府差。唯一的差别是帝国内阁政府管理的是全帝国而这些总督府管理的仅仅是某一地区